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人气指数:106 页面更新时间:2022-03-3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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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在原省标准局和计量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原名为省技术监督局;1999年10月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更名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基本情况: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内设16个职能处室(含机关党委和监察室),直属11个事业单位,垂直管理10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99个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43个市局直属事业单位、90个县(市)局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陕政办发[2009]107号文件规定,省质监局主要承担以下11项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2.承担全省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名牌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3.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省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省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4.负责全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化妆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

5.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管理企业标准备案,负责管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进出口设备、引进技术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归口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6.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7.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管理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的评审和认可工作,依法对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考核授权、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8.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9.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0.垂直管理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财务、资产、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11.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新城大院省政府大楼8层 
邮编:710006
E-mail:shaanxizhijianj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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